半岛官网日前,“叶县强拆果园”事件引起舆论高度关注。9月20日,河南平顶山市通报,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毫无疑问,地方政府因社会发展需要进行征地拆迁是正常工作,必要时可能会进行强拆,但是有个前提,必须遵守法律程序,严格依法执行。并且,法律规定在拆迁过程中不得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公安部2011年也曾明确规定,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叶县强拆果园”事件之所以迅速引爆舆论,是因为从现场曝光的视频、图片、录音中,看不到依法拆迁的影子。据当事人贾柯描述:“4月2日,县政府由常务副县长带队,集结了400人左右,包括警车、铲车、特警、交警,大概有一百多辆车,三台施工用的挖掘机。他们到梨园里面,先把电路给切断了,然后封锁周边道路。然后把我家人的手机给夺走,把我们的人全部按在泥地里面抬走,关进附近的乡镇派出所里面,关了一整天。”封路、断电、抬走、特警,这些刺激的字眼,都触动了公众的神经。
“叶县强拆果园”冲突何以发生?根据目前的报道,关键在于补偿标准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是,补偿多少合适,拆迁双方往往存在巨大差异,这也成为很多拆迁矛盾的导火索。
2023年11月8日前后,负责协商的叶县任店镇党委工作人员要求贾柯和公路工程方各自找评估机构对所占果园进行评估,双方同时找到河南百信评估公司,评估公司口头告知贾柯,所占果园评估结果为319万,而任店镇表示,只能按零星果木标准补偿18万元。近300万元的巨大悬殊,来自生态林和经济林之争。
2013年,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了生态林和经济林的认定标准:“ 生态林是指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营造以减少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等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以及竹林等;经济林是指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营造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既然有法律依据,这个问题其实不难解决,协商、仲裁、打官司,都是可以考虑的途径。既然叶县与贾柯“相持不下”,上级主管部门该以公正姿态介入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做出裁定,明确果园赔偿金额,定纷止争。而叶县在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贸然使用暴力手段,强行推进,使矛盾激化,实乃下策。其“强硬态度”恰恰暴露出当地部分领导法律意识之淡薄。
叶县急于推进重点项目落地之心可以理解,但这不能成为无视法治的借口。用“强”实在不是明智之举,依“法”才能服众。
2014年,贾柯从河南城建学院毕业,响应叶县县委县政府号召返乡创业,如今落得的结果令舆论哗然事小,伤了众多返乡创业者的心事大。查清“叶县强拆果园”更大的意义在于,依法治国必须落到实处,“贾柯们”的返乡创业和合法权益需要强有力的保护。